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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梁启超不是什么反帝制派,而是货真价实的帝制派,他不是主张清室复辟的旧帝制派,而是倡导袁世凯称帝的新帝制派。
63北洋派与拥袁派对此迅速作出积极反应,不少地方都督纷纷致电表示赞成。21 梁启超:专设宪法案起草机关议,《庸言》第1卷第3号(1912年1月),页2。
1814年宪法与1852年宪法比较相似,均不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这两个机构是由辛亥革命中各省都督府所派代表或参议员组织。特别是国会可以行使倒阁权,而政府却没有解散权。28 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页201。当时多数社会舆论对此次草案的制定比较令人满意,自省宪草案发表了以后,一般舆论,多以满意表示欢迎,可见草案甚合国民心理。
59 杰克.N.雷克夫:《宪法的原始含义:美国制宪中的政治与理念》,页105-107。9月5、8、13日国会宪法会议召开一读会,由宪法起草委员会说明旨趣。在我们看来,国家主权的归属和国家主权的运行方式实际上亦即我们所说的国体与政体。
换言之,梁启超在《异哉》中阐述的国体思想,几乎就是对穗积八束国体宪法学的复述。可以说,此时的国体概念与它后来要指向的对象之间还是脱节的,还没有建立起彼此对应的关系。如果用更柔和的方式来概括,则是国体不宜改变。{5}[美]阿克曼:《我们人民:奠基》,汪庆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所谓国体问题,并未远去,值得认真对待。从历史上看,自古君主国体之国,其人民之对于君主,恒视为一种神圣,于其地位,不敢妄生言思拟议。
若同人不沮,则即告希哲,并译成英文登之。在单一国体与联邦国体的二元划分中,德则君主联邦制之代表也。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与《异哉》一样,都是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异哉》旨在回答1915年前后关于国体变更的争议:此议起因之真相何在?吾未敢深知。
以其与我国国体无关,故不复缕述也。但是,一方面,后来的《异哉》中的所谓国体问题—君主与共和问题,在1899年之际,还被他称为政体问题。这表明,梁启超此时所说的国体,还是一个含混的政治文化概念,还没有被建构成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宪法学概念。不过,就其实而言之,则今日之共和国,皆有议院之国也。
但是,假如真像他说的那样,国体只能是讨论问题的前提,而不是讨论的对象,就失之偏颇了。从写作时间来看,《异哉》大约是在1915年8月21日完成的。
宣称洪宪王朝是梁启超的这篇文章闹垮的,是出自唐德刚的一种说法。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
倘若只看君主政体、共和政体之类的表达,作者的观点似乎应当是:共和政体不能改为君主政体。因此,国体问题,根本不必讨论,吾侪立宪党之政论家,只问政体,不问国体。在20世纪前半叶,正如梁启超的学生张其昀所言:梁先生与国民党政见不同,恐于近代历史不能为公平之记载。[3]刘振岚:《试论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的内涵与要害》,《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第1页。详见李泽厚:《历史本体论?己卯五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57页。[34]汪凤瀛:《致筹安会与杨度论国体书》,[美]古德诺:《解析中国》,蔡向阳、李茂增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162-164页。
道理很明显,也很简单,梁启超是辛亥革命时期著名的保皇党,辛亥以后也一直站在反动派方面。[27]按照凯尔森的观点,共和制是关于贵族制与民主制的统称,或者说,贵族制与民主制是共和制所包含的两种形态。
就启下或开来的方面来看,毛泽东关于国体及政体的论述,直接支配了20世纪下半叶以降的中国宪法文本与中国宪法理论,尤其是支配了宪法学中的国体理论。不过,这种处于含混、错位状态的时间并不长。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在十多年间,梁启超在国体问题上的摇摆现象,其实是不同的思想资源交错作用的结果,更具体地说,是穗积八束的国体宪法学、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学说,当然也包括其它方面的理论学说,从不同的思想方向加以牵引的结果。[28]不过,凯尔森的观点也只是一家之言。
从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梁启超认为,国体与政体互不相关。二人分析局势,一致认为袁世凯在此时称帝会使革命党人得逞,颇属危险。它的主要形式是政体,即统治阶级用以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29]这样的政体理论,包括两个核心要点:其一,如果国家只有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其它任何机关都不能制约、约束这个机关,那就是专制政体。
那么,《异哉》因何而写?对此,梁启超在《异哉》的开篇处就有交待:秋霖腹疾,一卧兼旬,感事怀人,百念灰尽,而户以外甚嚣尘上。[38]解玺璋:《梁启超传》,上海文化出版社2012年版,刘再复序,第1页。
此时的梁启超也提出了国体的概念,但此时的国体概念还是一个含混的政治文化概念。[63]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4-65页。
对于这样的国体观念,梁启超在1910年的《宪政浅说》中已经略约提及:有以国家结合形态而区别国体者,则其种类曰单一国,曰复杂国。如果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举大统领,选举议会成员,那就是民主国体。
从非立宪政体迈向立宪政体,不需要国体层面上的改变。豗然以国体问题闻,以厌作政谈如鄙人者,岂必更有所论例?虽然,独于兹事有所不容已于言也,乃作斯篇。[15]梁启超:《国体战争躬历谈》,《梁启超全集》(第10卷),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2928页。国人对帝制的嬉笑怒骂,随之而来。
[52]这段话表明,在梁启超的视野中,政体理论是亚里士多德的最重要的理论,因而也是最值得尊重、最值得信赖的权威理论。[23]这个判断,强调主权归属与国体类型之间的直接联系:主权在君对应于一种国体,主权在民对应于另一种国体。
[61]这同样是对毛泽东国体政体思想的延伸。[6]还有论者认为,在筹安会成立之后,蔡愕几次由北京到天津与梁启超密商。
(4)不置首长之共和政体,以瑞士为代表。因为基础都没有,不知道该在哪里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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